生活 理财 投资 股票知识 贷款 基金
早泄 皮肤补水 白癜风 雀斑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首页 > 要闻> 热点推荐 > 正文

“杭州女童坠亡案”一审开庭保姆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3-04-18 20:27 投稿:一路孤行 广告
核心提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秀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秀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
 
同日,吴秀芳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入驻卓财商会员投稿发布或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策投资行为并承担全部风险。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caishang@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